一、项目基本情况
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位于绿春县岔弄村下游西段一号桥,占地12000m2,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总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污水管网19.6km,雨水管网14.85km,收集范围主要为绿春县城区范围(老城和新城)。
该项目于2009年4月1日委托云南省环境科技开发中心编制了《绿春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09年9月22日通过评审,于2009年12月22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09]278号)文件。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其中污水管网设计总长19.60km,雨水管网设计总长14.85km,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设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为5000m3/d。项目于2012年9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从施工至今未发生环境问题投诉。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18年8月7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二、公示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21日止。
项目名称: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
建设地点:绿春县岔弄村下游西段一号桥;
建设单位: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单位: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验收的态度。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反馈方式
1、电话/传真:18087319995 邮编:662500
附件:《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一 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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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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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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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绿春县岔弄村下游西段一号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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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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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总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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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平均处理规模为4326m3/d(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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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09年9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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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12年9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5月21日~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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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云南省环境科技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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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红河州建设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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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5022.47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31.5万元 |
比例 |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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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 |
5039.76万元 |
环保投资 |
148.8万元 |
比例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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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06月27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01月0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03月0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07日)。 2、地方行政法规 (1)《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 (2)《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12。 3、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 号,2009 年 12 月); (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2015 年 12 月);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01日); (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6)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4、相关技术文件及技术报告 (1)《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云南省环境科技开发中心,2009年10月); (2)《关于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09]278号); (3)《检测报告》(HL2018042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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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单位:ug/m3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Leq dB(A)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汇水范围包括松东河和规洞河。松东河和规洞河为牛孔河的一级支流,根据《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0-2020),牛孔河(源头-泗南江口)河段功能区划为Ⅲ类,区划功能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一般鱼类保护,松东河和规洞河参照牛孔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2、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中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如下: (1)运营期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标准值如下: 表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3)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表1-6 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 mg/m3
(4)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具体标准如下: 表1-7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5)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控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如进行安全填埋,则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污泥含水率小于 60%的要求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
表二 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岔弄村下游西段一号桥,中心坐标(东经102°20′31.34″,北纬22°59′54.45″)。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如下: 表2-1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一览表
经查,该污水处理厂选址未发生变化,周边居住区也未发生改变,污水处理厂与各居住区的位置及相对距离未发生变化。由于绿春县城发展规划的需要,绿春县对污水处理厂东南侧的松东河进行了改道。松东河原河道沿项目东南侧经南侧与规洞河汇合,改道后松东河不再流经项目东南侧,而是沿目南侧直接与规洞河汇合。松东河改道后项目排水口位置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但依然位于松东河,仅排口位置发生了相对位移。 2、项目平面布置 (1)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 项目污水进水口位于厂区西北侧,出水口位于东南侧,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污水流向由西至东,然后往南向出水口处布置。西南侧布置办公楼和辅助用房。 按照功能来看,厂区可分为污水物理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消毒处理区及办公辅助区。污水物理处理区位于厂区北侧区域,设置有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系统,该区域主要对污水中较大的杂物及砂石进行处理;生化处理区位于厂区中部,设置有厌氧池、兼氧池和好氧池,主要对经物理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削减污水中的有机物;消毒处理区位于厂区东南侧,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对出水进行消毒和水质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系统后为排水口,排水口设置于项目南侧;污泥处理区位于项目东北侧区域,设置有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生化池内底泥定期抽取至储泥池内,经浓缩沉淀后底泥抽取至污泥脱水机房进行处理;办公辅助区位于厂区西南侧,设置有危废暂存间、风机房、配电房以及办公生活楼。 (2)管网平面布置 项目管网收集范围包括绿春县新城区和老城区,沿大兴街布设主干管,各主要街道均设置有支干管,污水经支干管收集后全部汇入主干管内,由东至西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绿春新城区及老城区,工程实际总投资5039.76万元,污水处理厂占地12000m2,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污水管网21.04km,雨水管网15.52km。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处理工艺,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混入石灰,统一清运至绿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如下: 表2-3 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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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经调查,该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如下:表2-4 污水处理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
2、项目水平衡情况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用水主要为实验室用水、食堂用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污水主要为实验室清洗污水、食堂污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间用水量及污水产生情况如下:
表2-5 污水处理厂用水及污水产生情况表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水平衡情况如下: 图2-1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水平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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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及产污节点如下: 图2-2 污水处理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污水处理工艺说明: 1、格栅 污水处理厂格栅分为粗格栅和细格栅,均为机械格栅。污水经集水渠进入厂区后首先由机械粗格栅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提升泵房内,使用提升泵提升至机械细格栅进行处理。 机械格栅主要通过一系列耙齿组装成的回转格栅链对污水中的杂物进行处理。回转格栅链由电机驱动,斜插入水中,由耙齿将水中杂物带出,当耙齿链移动到装置的上部时,由于滑轮和弯曲导轨的引导,在每组耙齿之间发生相对的自清运动,杂物靠自身的重力落下。杂物落下处设置有收集推车对杂物进行收集。格栅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沉淀 沉淀过程主要在旋流沉砂器内进行,旋流沉砂器是根据流体中的固体颗粒在旋转流动时的筛分原理制成的,当水流在一定的压力下从沉砂器进水口切向进入设备后,产生强烈的旋转运动,由于砂水密度不同,在离心力、向心力、流体曳力的共同作用下,使密度低的水上升,由出水口排出,密度大的砂粒由设备底部排污口排出,进入储泥池。 3、生化反应处理 生化反应包括厌氧处理、兼性处理和好氧处理三个阶段,分别在不同的反应池内进行。生化反应池位于厂区中部,设置有厌氧反应池、兼性反应池和好氧反应池各2个,组成两套独立的生化处理系统。项目设置的两套生化处理系统为并联运行,互不影响。 经沉砂处理后的污水由水泵提升至厌氧反应池内,由异氧菌将污水中的淀粉、纤维、碳水化合物等悬浮污染物和可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有机酸,使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不溶性的有机物转化成可溶性有机物;经厌氧处理后的污水进入兼性反应池,该反应池内主要为兼性细菌,主要功能为除磷,该类细菌具有厌氧释磷、好氧状态能超量吸磷的特点,可以有效去除水中的磷;生化反应的最后一步为接触氧化处理,污水进入接触氧化池中后由曝气装置向反应池底部充氧,并使池体内污水处于流动状态,保证污水与微生物充分接触。曝气过程间断进行,既可以满足好氧微生物对氧的需要,也能够使活性污泥与有机物充分混合与接触,从而有利于有机污染物被微生物氧化分解。当停止曝气时,反应池内由好氧反应逐渐转变为厌氧反应,活性污泥逐渐沉到池底,上层水变清,此时滗水器开始工作,自上而下排出上层清液。 4、消毒及在线监测 消毒过程在紫外消毒渠处进行,消毒渠设置有16个紫外线消毒灯管,通过紫外线的照射,破坏及改变微生物DNA结构,使细菌当即死亡或者不能繁殖后代,达到杀菌的目的。另外,在紫外消毒渠末端设置有在线监测探头,对出水数据实时进行监测。 5、污泥脱水处理 生化反应池内底部污泥需定期进行处理,通过泵将污泥泵至储泥池内暂存和浓缩,上层清液返回处理过程,下层污泥泵至相邻的污泥脱水机房。该机房内设置有1台污泥脱水机。 储泥池内污泥进入脱水机房后首先进入网状过滤带,依靠污泥本身重力使水通过滤带流走而污泥被截留,随着滤带的运行,污泥的含水率逐渐降低,至卸料口处,被刮泥板刮下,落入带式脱水机的滤带上。带式脱水机上设有布泥装置,可将污泥均匀松散地分布于滤带表面。随着滤带的移动,物料进入上下层网带之间的楔形压榨段进行预压缩,脱去物料表面的游离水,最后进入压榨区。由于物料随网带的运行在轴系间的不断变向弯曲,剪切和挤压造成物料颗粒间的相对位移,进一步脱除物料内部的游离水,使物料变得更加坚实,形成泥饼。在泥饼出口处设有刮板,刮除上下滤带上粘附的泥饼。泥饼刮落后临时堆放于污泥堆棚,污泥堆棚设置有彩钢瓦顶棚和硬化处理的地面,能够防止雨水冲刷和避免下渗。污泥中按比例投入生石灰进行消毒,经消毒处理后的泥饼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6、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变化情况如下: (1)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情况: 1)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环评批复中项目总投资为5022.47万元,实际总投资5039.76万元,变化原因包括环保投资变化及实际建设过程中各构筑物经济技术指标变化; 2)辅助设施经济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其中办公楼设计建筑面积900m2,实际建筑面积750m2,但办公楼内拟设置的化验室、厨房、办公室、宿舍、机修车间等功能单元均未发生变化。项目环评报告中设有1栋200m2的辅助用房,主要设置配电室及风机房,实际建设面积为280m2,除了设置有配电室、风机房外,还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 3)项目平面布局发生变化,环评报告中项目办公楼、辅助用房等生活辅助设施分别设置于北侧、西南侧,其余区域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了进出水走向特点,统一将办公楼和辅助用房设置于西南侧区域,按西至东,然后往南的路线布设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平面布局发生了变化,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各功能单元均已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变化情况如下: 表2-6 项目平面布置变化情况表
4)管网长度变化,项目设计污水管网总长19.6km,雨水管网总长14.85km。由于施工过程需进行适当的调整,项目污水管网实际建设长度为21.04km,雨水管网实际建设长度为15.52km; 5)环评报告中提出分别设置1套机械粗格栅和机械细格栅,实际建设中为提高处理效率,增设1套机械粗格栅装置; 6)提升泵房发生变化,环评阶段为9.6m×6.15m×12.35m,设置2台提升泵,实际为6.4m×4.0m×9.5m,设置有3台提升泵,占地面积减小30.44m2,增加了1台提升泵; 7)环评阶段设置有1座11.4m×7.2m×4.45m的除砂间,除砂间内设置1套旋流除砂系统,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除砂间,直接设置1套旋流沉砂器,环评中的旋流除砂系统与实际建设的旋流沉砂器工作原理一致,均是根据流体中的固体颗粒在旋转流动时的筛分原理制成的,通过旋转运动使密度不同的砂水分离的过程,其原理和处理效率均相同; 8)CASS生化池经济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环评阶段为33.2m×15.5m×5.0m,实际建设为35.15m×18.7m×5.0m,实际建设容积增加了713.5m3,其作用主要是为了增加反应时间,同时设置一定的预留容积; 9)紫外线消毒设施经济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环评阶段为6.8m×1.4m×33.1m,设置16根紫外线消毒灯管,实际为5.5m×0.5m×1.5m,设置16根紫外线消毒灯管。虽然紫外线消毒设施实际建设指标缩小,但紫外线消毒灯管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消毒能力不变; 10)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设备,项目实际建设中仅在出水口处设置1套在线监测设备,虽然进水口未设置,但依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水处理厂末端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的要求。 经咨询,项目环评阶段出入口位于东侧,且进水口与污水处理设施之间有综合楼和变配电间阻隔,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建设方和设计方对项目平面布局进行了改动,由北往南按照污水处理工艺依次设置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将办公辅助区统一设置于西南侧的侧风向区域,避免了异味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实际建设过程中提升泵房、除砂系统、CASS生化池、紫外消毒渠虽然规格尺寸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处理能力可满足要求,实际建设过程中虽未设置除砂间,但除砂系统中的旋流沉砂池和砂水分离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经实地踏勘和查阅项目环评资料,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实际建设过程中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等均未发生变化,仅厂内平面布置变化较大,该变化不会导致项目污染物产生种类和产生量增加,不会导致其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1、废水 (1)绿春县城污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收集绿春县城产生的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采用CASS处理工艺,绿春县城每日产生的污水经收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东河。根据项目厂内5月在线监测数据,项目每日进水量约为4362m3/d,污水经格栅、除砂和生化处理后达标排入南侧松东河。 (2)项目自身污水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食堂污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和污泥脱水过程中的排水。 (1)食堂污水 项目设有食堂,每日为工作人员(10人)提供两餐。食堂用水按20L/人·d计,则食堂用水量约为0.2m3/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食堂污水产生量约为0.16m3/d。食堂污水经隔油池(0.5m3)处理后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生活污水 项目共有工作人员10人,日常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则用水量约为1m3/d,产污系数取80%,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8m3/d。生活污水产生后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实验室废水 污水处理厂设置有实验室,每日对水样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为每日1次。实验室化验过程结束后需对器材进行清洗,清洗用水量约为3L/次,产污系数取0.8,则实验室废水产生量约为0.002m3/d。该部分废水产生后收集于预处理桶内,预处理后依托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污泥脱水过程排水 该部分污水主要在脱水机处理污泥过程中产生,该设备每日处理污泥量约为0.8t(含水率95%),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产生量约为0.07t,则污泥脱水过程排水量约为0.73m3/d。该部分污水产生后直接由排水管排入提升泵房内,由项目自身进行处理。 项目污水产生特点及处置方式如下: 表3-1 项目污水产生特点及处置情况表 m3/d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全部依托自身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异味、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在炊事活动过程产生,汽车尾气主要产生于道路,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异味主要来自于污水中腐化的有机物,产生位置包括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格栅、沉砂、生化反应池等设施,其主要成分为H2S和NH3,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受水温、pH值、构筑物设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类比同类型污水处理厂异味产生数据,项目运营期间异味产生情况如下: 表3-2 污水处理厂异味产生情况表
项目废气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其中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具体监测点位见附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水泵、鼓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噪声产生强度及特点如下: 表3-3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强度及特性表
对于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减震基础,水泵等设备则设置于水下式降低其产生的影响。项目噪声监测点位为厂界四周,具体监测点位见附图。 4、固体废物 (1)格栅渣 项目共设置3台机械格栅设备,其中2台粗格栅、1台细格栅。经咨询污水处理厂内工作人员,项目格栅渣产生量约为50kg/d,18.25t/a。格栅渣为主要由漂浮垃圾、泥沙、塑料、橡胶制品等组成,使用推车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 (2)脱水污泥 脱水污泥主要是在污泥脱水机处理污泥过程中产生,污泥脱水机每日处理污泥0.8t,脱水污泥产生量约为0.07t/d,25.6t/a,脱水污泥产生后投加石灰进行消毒,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工作人员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kg/d,3.65t/a。生活垃圾使用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实验室废液 项目化验室每日对污水进行一次取样化验,化验过程中将产生部分实验废液。经咨询,实验废液产生量约为2L/d,实验废液使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5)管道淤泥 管网中淤泥主要为SS,由于管道中自流水具有一定的冲刷作用,淤泥产生量不大。项目建设完成运行至今未进行管道清淤工作,待清淤工作开始时先由工作人员进行清理检查,清理出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设置有化验室,化验室在水样检测过程中需用到部分试剂,其中用量较大的主要为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查阅《危险化学品名录》、《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项目涉及的试剂中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试剂具有氧化性或腐蚀性,如使用和储存不当,容易发生泄漏,将会给工作人员造成人生伤害或财产损失。 项目每日仅进行一次取样化验,实验试剂使用量和存放量均较小,发生泄漏时影响范围主要在实验室内。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首先应避免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内,工作人员禁止直接接触泄漏物,同时不能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清洗,可用沙土、干燥石灰等不反应或能够中和的物质进行混合,然后将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后使用大量清水冲洗即可。泄露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工作服等防护措施。当试剂与皮肤直接接触时,首先应当脱去被污染的衣物,使用大量清水冲洗,根据接触试剂的种类使用不同的清洗液进行清洗。当眼睛接触时: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食入时:误服者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上述突发事件发生时,经现场人员处置后均需立即就医,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本次验收工作建议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而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6、规范化排污口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在南侧设置有1个规范化污水排口,排口与松东河交汇处设置有明显的标识牌(已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设置),为便于取样,排口处取样点设置于紫外线消毒渠末端,满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指出污水处理厂末端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在紫外线消毒渠末端设置有1套在线监测装置对出水进行了监测,满足标准要求。在线监测装置主要设备如下: 表3-4 项目在线监测设备一览表
7、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经查,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照环评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落实。各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环保投资情况如下: 表3-5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环保投资投资148.8万元,相较于环评阶段131.5万元的设计投资增加了17.3万元。增加部分包括施工期间施工迹地恢复的投资,运营期间增设了抽油烟机、隔油池、生活垃圾收集桶和废液收集桶、危废暂存间从而导致了环保投资的增加。另外,环评中污泥处理系统投资为5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其设置于单独建筑物内,配套建设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实际投资15万元,较环评阶段增加了10万元。 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基本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相符,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厂界废气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例行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出水达到相应排放要求,各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了相应的要求。项目总排口处设置有在线监测设备,对COD、氨氮、流量、PH进行监测,满足在线监测设备监测要求,可有效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及污染物去除情况。 |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春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2)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环境空气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地表水体松东河、规洞河、牛孔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水达标排放,废气经自然扩散后也能达标排放,运营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接受,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施工扬尘,其次是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采取必要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运营期主要废气是各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臭气,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其他废气达标排放。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不设水冲式厕所,只设旱厕,粪便用作肥料;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能措施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废水影响是短暂的,对水环境污染较小。 项目建成后,绿春县城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东河,经水环境影响预测,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松东河后水质能进一步改善,大大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改善了周围水体水质。 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较大,采取必要措施后,对本项目周边学校、居民区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是各生产设备,经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100%,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运营期水土流失消失。项目厂区绿化工程将有利于改善厂区的绿化环境。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起到正面的影响。虽然施工期(特别是管网施工)会对社会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时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将影响降到最低。 通过对厂址的调查,项目选址是合理的,环境影响不大;管网布置也符合绿春县城市建设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通过分析,只要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执行,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工作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了核实,各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表4-1 环评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对照表
表4-2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对照表
根据对比结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共提出10条环保措施,其中8条满足环保要求,2条基本满足。环评批复中共提出9条环保措施,其中7条满足批复要求,2条基本满足要求。总体而言项目基本满足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减轻了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工作对项目厂界噪声、废气和地表水质量现状均进行了监测,其中厂界噪声使用声级计进行现场测量,废气和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按照相关监测方法和标准要求进行测定,监测过程中各个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如下: 表5-1 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
项目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工作均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优先选用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标准方法。 2、监测仪器及人员配置 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运行期监测监测仪器和人员见表5-2。 表5-2 项目监测仪器及监测人员表
3、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项目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册)等的要求进行,选择的方法检出限均满足要求,并采取了平行样,实验分析过程使用标准物质、空白实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质控措施。声级计在监测前后用标准发声源进行了校准。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等。本次验收监测过程中采样情况如下: 表5-3 项目取样信息表
监测单位属于“云南省公布31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中的一家,明确了监测单位可以从事的环境监测业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报验收中的监测工作;州(市)级及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的监测工作;建设排污施工期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测单位委派了具有监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数据处理,同时对监测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核,综上,建设方委托的监测单位所提供的监测报告质量能有相应保证。 4、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1)空白样质量控制 空白样主要包括容器、现场、仪器、方法空白样等,通过测定空白样以判断实验用水、试剂纯度、器皿洁净程度、仪器性能及环境条件等的质量状况或是否受控。空白实验质量控制符合以下要求: 1)除分析方法另有规定之外,每一批样品小于10个时,检验人员制备方法空白样或仪器空白样不得少于1个;每一批样品不小于10个时,每10~20个样品制备1个方法空白样或仪器空白样; 2)空白试验分析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或低于方法规定值;空白平行测定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50%; 3)若空白值不符合规定值范围,应查找原因,消除之后,重新分析。 (2)平行样质量控制 平行样质量控制主要包括现场平行样和实验室平行样,通过平行样测定判断检测精密度状况或是否受控。平行样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批样品小于10个时,检验人员制备的平行样不得少于1个;每一批样品不小于10个,每10~20个样品制备1个平行样; 2)平行测定值不符合规定值范围的,应查找原因,消除之后,重新测定; (3)加标回收质量控制 加标回收试验主要包括空白加标、基体加标、实际样品加标回收试验,通过加标回收试验判断检测准确度状况或是否受控。加标回收试验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批样品小于10个时,检验人员制备加标样品不得少于1个;每一批样品不小于10个时,每10~20 个样品制备1个加标样; 2)加标样品测定值不符合规定值范围的,应查找原因,消除之后,重新分析。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环评中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均未提及监测计划及验收监测计划,本次验收工作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 2、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经实地踏勘,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显示项目5月份平均出水量约为4326m3/d,达到设计规模(5000m3/d)的86.52%,满足验收要求。本次验收调查工作主要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表6-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另外,为了解项目排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本次验收工作对受纳水体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表6-3 地表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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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噪声、废气以及受纳水体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项目进出水水质数据引用云南省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7年8月出具的《绿春县污水处理厂8月污染源监测》(红环监(污)字[2017]136号)和2018年3月出具的《绿春县污水处理厂3月污染源监测》(红环监(污)字[2018]021号)中的相关数据,根据项目2018年5月在线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该月平均处理量达到了4326m3/d,达到设计规模的86.52%满足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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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1)例行监测数据分析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引用云南省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绿春县污水处理厂8月污染源监测》(红环监(污)字[2017]136号)和《绿春县污水处理厂3月污染源监测》(红环监(污)字[2018]021号)中的相关数据,具体如下: 表7-1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2017年8月)
表7-2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2018年3月)
表7-3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2017年8月)
表7-4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2018年3月)
该污水处理厂两次监测数据中,出水水质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对比情况如下: 表7-5 项目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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