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财政局、大兴镇人民政府部分铺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绿公资交招告〔2022〕1号
经绿春县国资局审核同意,受出租单位的委托,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租绿春县财政局铺面8间,大兴镇人民政府铺面3间、闲置办公室5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铺面概况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商铺位于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向100米处,共8间,总面积约240平方米,其中:1号商铺约33平方米;2号商铺约35平方米;3号商铺约26平方米;4号商铺约43平方米;5号商铺约36平方米;6号商铺约27平方米;7号商铺约27平方米;8号商铺约13平方米;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铺面、办公室位于绿春县西城区加油站旁,总面积约215平方米,其中:1号商铺约22平方米;2号商铺约28平方米;3号商铺约21平方米;二楼1号办公室约21平方米;二楼2号办公室约29平方米;二楼3号办公室约21平方米;三楼1号办公室约52平方米;三楼2号办公室约21平方米。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起租价、出租年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编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
出租起始(元/年) |
竞价幅度(元/次) |
租期(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1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1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33 |
23000 |
1000 |
5 |
5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
2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2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35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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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3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26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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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4号商4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43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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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5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36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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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6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27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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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7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27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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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春县财政局住宅楼8号商铺 |
绿春县街心花园往大黑山方100处 |
13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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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1号商铺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2 |
12000 |
500 |
3 |
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
10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号商铺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8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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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3号商铺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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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二楼1号办公室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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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二楼2号办公室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9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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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二楼3号办公室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1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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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三楼1号办公室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52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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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三楼2号办公室 |
绿春县西城社区加油站旁 |
21 |
1800 |
三、经营范围及要求
(一)绿春县财政局商铺
1.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有害物品。
2.必须做到“两证一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
3.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内、外一切物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出租期间,由业主负责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公共设施)。
5.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者和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二)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商铺、办公室
1.出租房屋不得经营木产品加工、电子产品修理等噪声较大的加工业;
2.出租房屋不得经营液化气、甲烷、柴油、汽油、煤油、煤炭、烟花爆竹等安全隐患较大的化学物品;
3.出租房屋不得经营丧事用品;
4.出租房屋不得经营鸡、鸭等活家禽产品及家禽产品加工;
5.出租房屋不得经营歌厅、酒吧等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污染的活动;
6.出租房屋不得开设赌场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
7.租赁期间,负责“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公共设施);水电费自行承担,房屋内、外一切物品、设施如有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8.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者和出租单位签订合同。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标的所在现场(不组织统一勘察),需要勘察的竞租人请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联系勘察。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8:30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17:00。
2.本次招租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租申请书、承诺书”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见附件)。
七、CA数字证书办理
1.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 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八、竞价方式、规则
(一)方式:本次招租会实行电子竞价,由于各种原因电子竞价不能顺利进行时,进行现场竞价。
(二)规则:
1.取得绿春县财政局铺面《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请于4月13日9:0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竞价(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可以从起租价开始,之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铺面加价幅度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可多次竞价,最后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取得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铺面及闲置办公室《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请于4月13日14: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竞价(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可以从起租价开始,之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铺面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人民币;可多次竞价,最后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凭有效证件到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现财政局背后)进行成交确认并领取《绿春县国有产权(铺面)招租成交确认书》。
详情垂询电话:
彭先生(财政局) 4221675
施女士(大兴镇人民政府)4221018
白女士(交易中心) 4225078
附件: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日